2/12 絕對的值得。
似乎大部分人買東西,或做出重要抉擇時,只要是稍微有機會理性片刻,都會思考「值不值得」。 「這東西值得嗎?」 「這個決定值得嗎?」 「這個人值得嗎?」 「這樣犧牲值得嗎?」 但除了有官方定價的商品,很難說怎樣做值不值得,就連沒有市面價格的古董文物也很難說值不值得,所以當人在人生中做了怎樣的決定,只有可以預見未來的那一位能知道值不值得。 我自己在很小的時候、青少年時、大學時、畢業後都做出一些決定,甚至從歐洲回國前、去任教了幾學期後,都做了可能跌破別人眼鏡或他人無法理解的決定,當時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值不值得,但大多數人都不太看好。而我也等了很多年之後,才陸續知道那些選擇值不值得,有些一開始不值得但後來值得,可是也不知道日子更久之後是否值得。所以人們才常說要「蓋棺才能論定」。 然而,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的話語就很值得讓我思考一番。 他說: 「人對於<絕對具有價值的事物>,『理性上』來看,是會認定那事物的價值很龐大沒錯。然而『自己主觀地、相對地』來看時,很多時候會將那事物的價值評斷得很低、不會珍惜它。 不管是多麼有價值的事物,要是看到自己在生活中『沒有按照那價值來對待』,或是即使『知道那價值卻不實踐』,就能知道『自己主觀上認為那事物沒什麼價值』。 人們比起珍惜<絕對具有龐大價值的事物>並把「中心」放在這事物上來行動,反而更珍惜<自己判定為更重要的事物>,並且「中心」傾向那事物來行動。」 這麼說來,認定是否有價值,到底值不值得,是按照自己如何對待、自己是否實踐來認定。畢竟即使那東西在人們眼中到底是有價值或沒有價值,自己主觀的看法與行動才是決定性的。 就像偏好某類型古董文物的收藏者,因為「自己認定」有價值,所以就「花高價買回」,就算別人嗤之以鼻,具相同偏好的收藏者們還是對此趨之若鶩。於是,那些東西到底有沒有真正的價值,值不值得,就在於這群收藏者財力背景與流通狀態。這麼看來,值得與否,也只是在彼此認同的圈子裡。並非「絕對值得」、「絕對有價值」。 「即使『勤勞』絕對的價值,喜歡睡覺的人還是會將『再多睡一點』看得更重要。因此會偏向以<自己主觀的價值>為中心,比起勤勞,更是會選擇「再多睡一點」。 人們會以『自己主觀的認知和價值』為中心行動。 其實並不是因為那樣絕對可以帶給自己更大的益處,而是因為自己那『相對的觀念、主觀的觀念』跟自己更合,對自己而言更好、更舒服。」我的老師這麼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