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想法的根來抓住>--共讀鄭明析先生箴言16: 想法是生命的根源。
當一群在專業領域中擔任研究者的 攝理教會 朋友們,聚在一起聊到所謂 「 生命的根源 」 ,從他提出的論點,就可以看出他的領域跟背景,唸生命科學的人所講的,就絕對跟唸人文所講的南轅北轍,即使是同屬科學領域,一談到 「 生命的根源 」 ,唸化學的就跟唸醫學的會講到的論點就不盡相同。 就更別提說不同宗教、文化、傳說故事背景下,對生命根源的看法,儼然在聯合國會議中,來自各地的人們針對同一個主題進行討論,但卻沒有翻譯人員。 於是,對於難解的東西,就好比聽到未曾聽過的冷僻語言,只能左耳進右耳出,或是根本像是耳殼旁稍微震盪毛細孔的微風吹過。 「 生命的根源 」究竟是甚麼 ? 我實在希望,誰可以一言以蔽之地,讓我乾乾脆脆地了解這件事。 結果,後來看到一段經文 : < 傳道書 12:7>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這段經文,讀過西方經典的人應該都很熟,因為西方古典經典常引用聖經的話,特別是講論到生命的根源、靈魂的時候。 因為並不是第一次看見,所以沒有特別的感覺,但因為聽到他說了一句話,我再回頭思考這段經文,就感覺特別有滋味。 鄭明析 先生說 : 「 為什麼要創造<人的肉體>呢? 是因為<靈>而創造的。 一旦<母腹>中懷了「生命」,就會透過<臍帶>供給「養分」、使「生命」成長; 同樣地,當<自己的肉體>誕生時,「靈」也一起誕生。 那,為什麼要創造<人的靈>呢? 是因為< 神>而創造的。 我會用比喻簡單說明給各位聽。相愛的一對男女,<女人的身體>雖是「屬於自己的」,但其實是「屬於男人的」。 如此一般,<人的靈>也是如此。 因為是自己的靈,所以是「屬於自己的」,沒錯吧?但其實是「屬於 神的」。 」 或許有些人聽到自己的靈不只屬於自己,又屬於別人,感到不習慣。可是我們常聽到熱戀中的情侶,會甜言蜜語說 : 「 我屬於你,你屬於我。 」 就像很久以前老歌唱 < 你濃我濃 > ,其實是來自一段宋末元初一對文人夫妻的故事 : 才子先生想納妾,才女太太則寫下 < 我儂詞 > 表達「你我自相遇後,已合而為一,終將生死不離」的心意來堅決拒絕先生的納妾提議。 < 我儂詞 >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