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 其實是攝理,不是攝理教(會)。
有時候,解釋也不是,不解釋也不是。 解釋變成「強辯」,不解釋變成「隱瞞」。 印象中是某一年媒體報導「攝理教」,我愣了一下,想說:「也有人使用『攝理』嗎?」後來稍微了解,發現好像是在說我們教會。但「攝理」是指「 神的歷史」,我們怎麼敢斗膽把這個好詞,拿來專指我們的台灣教會呢? 但「攝理」確實是韓文翻譯過來,台灣媒體這樣使用,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因為如果直接稱呼我們「 神的歷史教會」應該很多其他基督教支派會站出來抗議,因為他們也是 神的歷史,怎麼有人可以不申請專利權就擅自專用? 所以如我一輩的認知,就是提及「 攝理 」時,會尊敬地向上仰望,因為是 神的歷史,神的歷史是涵蓋全人類的歷史,是從宗教信仰歷史開始直到往後。 神是初, 神是終。而我們只是當中的環節,也是 神歷史列車上的乘客,每個人也是上車搭乘這座長長的歷史列車。 然而,之後有人詰問:「為什麼你們在傳道、在介紹教會時。不敢說你們是『 攝理教 』?」(啊?就不是這樣叫啊,我們教會明明都各自按照地區、按照風格有不同名稱,就像跨國集團企業下有許多子公司,他們也都有各自經營的品牌,並不會因為沒有把母公司的品牌掛在前面就說是欺騙吧?為什麼要通通自稱是攝理教呢?而且攝理是 神的歷史,並不是「一個宗教」啊?好吧,對社會學家來說,那是五大宗教之一。)。 於是,為了不讓有心人士認為我們逃避現實,所以我們就承接下這貴重的名稱,自此基督教福音宣教會就放上了「攝理教會」,所幸也沒有其他基督教支派來函興師問罪。但由於我們認定 神的歷史並非一個宗教,所以堅持使用「攝理教會」而非訪間誤用的「攝理教」。以上非官方資料,但我認為我的認知應該還算正確。 至於邪教這名詞,我真心覺得維基百科引用美國宗教學者說得好,其言:「被定性為邪教的信仰團體和正當宗教間通常沒有真正的區別,因此目前美國宗教學術界已摒棄使用『邪教』這個主觀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不含貶義色彩的中性的『新興宗教』概念,而一些學者更認為『邪教』一詞是對於具有不同教條和儀式的團體的人身攻擊; 宗教學者梅根•古德溫(Megan Goodwin)指出,在一般人的用法當中,所謂的『邪教』,其實指的就是「我不喜歡的宗教」,如此而已; 而宗教學者羅德尼•斯塔克(Rodney Stark)和威廉•西姆斯•本布里奇(William Sims Bainbridge)在1996年出版的《宗教的未來》(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