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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顯示的是 12月 17, 2017的文章

幸福會來臨7―能付出,也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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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施比受有福」,其理由是,能夠多到有餘到可以給別人,是很有福的。 但也有那種,雖然自己尚且不足,卻還是能給予,這也是很有福的。 有人說「養兒方知父母恩」但或許事實是,當了父母之後,從「得到還覺得不足」的立場,換成了「雖不足,卻還是想要擠出來給予」的立場,才體會到過去自己是在怎樣的情況下得到。 雖然世上也有不是的父母,但隨著時間流逝、看見更多人家、更有感受後,就發現就算那些不是的父母,也有起因於自身成長時的悲哀與傷痕,但因為不自覺或無法自制,就施加在孩子身上。 然而,若能準備好成為父母時,孩子與家庭的責任會成了他們身上一種甜蜜的負荷;負荷是「為了維持生活無法卸下的軛」,甜蜜是來自於「孩子成長與愛的回應」,倘若只有前者,或許會導致巴不得卸下所有軛的窘境。 所以說父母與孩子之間,是「愛的授受」。 但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愛,或許永遠也無法對等,也無法要求同等回報,因為恐怕落得「養兒防老」、「現實勢力」的回應。這是從一開始就不對稱的相愛,唯有等到歲月累積,孩子或許能體會,但那時往往可能「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 「愛的犧牲」是初為人父母該有的體認。 但他們並不知道,也沒人這麼提醒,那時他們正沉溺在愛情結晶當中,殊不知前面要走的路還有幾十年。這愛的犧牲,成了不可言的公開秘密。或許過程中有人會後悔,但當愛的授受仍然在運作時,他們還是會繼續走下去,即使起先是責任大過於甘願。但日子久了後,對於孩子們好不容易長大,擁有自己獨立的行動能力或有所成長,就會感到喜悅與欣慰,如同栽培果樹的園丁,看到秋收的纍纍果實。 但孩子畢竟不同於果樹,會有各式各樣的反應,或許會嫌惡過去以來自己得到的對待,或是被養成這副德性,甚至牽連到父母。那時「犧牲」還沒中斷,倘若剪刀石頭布,父母要出的就是輸的那方。如果父母不輸,就是孩子輸。孩子會頭也不回地走掉。如果父母不願再犧牲,就會犧牲掉孩子。所以,這是「永遠的愛的犧牲」。 雖有百般的辛苦,但若能甘願地付出這「愛的犧牲」確實能體會更深的人生道,也會感念即使細如鴻毛的恩惠。體會這「愛的犧牲」或許也能更體會詩人 鄭明析 詩中經常提到的「基督犧牲的愛」。 <父母的愛> 鄭明析 被誤會了 還是去愛 被討厭了 還是去愛 被憎恨了 還是去愛 被遺忘了 不被記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