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 順理的法則。
順理,即合理。 《晉書.卷一.宣帝紀》:「順理而舉易為力,背時而動難為功。」 《朱子語類.卷二五.論語.八佾篇》:「人若順理而行,則心平氣和,而自然安裕。」 神創造人之所以同時賦予「自由意志」,是要讓人們能自願選擇走上對的道路。而每個人認知的對的道路,就看每個人的理解與良心了。 所以我十分認同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所說: 「絕對要抓住「肉性」, 憑著<靈的想法、聖靈和主的想法>行動。 不要隨『自己的心意』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 所謂的「順理」合理,不是合自己的理,順自己的心意。 我相信 神也是順理的 神。 鄭明析牧師從 神學習到: 「即使是全能的 神也有<絕對法則>。 『地球』也是一樣,所有的能量一旦結束就會死亡,如同人老了就會死亡一般。如果想要讓地球再次存活,即使是全能的 神也還是要花上數十億年,像創造起初的地球一般,再次創造地球。一切都是如此。一旦結束,就會如同人老了就會死亡一般結束。因此,才叫你們要在存在的期間去做。 人已經年老而死亡,如果想要再次開始,就得要像起初一樣,透過父母的相愛而再次誕生。一旦結束, 神會使其就此結束。 這是< 神的絕對創造法則>,是<順理的法則>。 因此,雖然 神在進行時會更加行出『能力』和『奇蹟』,然而一旦結束, 神就無法動工了。 神按照<順理的創造法則>來治理世上。 然而,人們往往說全知全能的 神沒有難成的事,還相信就算太陽燒盡以致於能量耗盡, 神也會再以祂的「能力」讓太陽燃燒。 假如自己有個兒子,但他在二十歲時真的死了,那麼便無法再救活他。如果想要再次讓兒子存在,就得要像起初那樣生下另外的子女來栽培,讓他長到二十歲。 神也是一樣,如果太陽燒盡而消失, 神就不會行出能力讓太陽再次燃燒。不然就得要像起初那樣花數百億年再創造一團氫氣,然後讓它再次燃燒。 是<法則的 神>。 <有形世界>,也就是<肉體的世界>有盡頭。 神創造使其有盡頭。因此<有形世界的事物>總有一天都會到了壽限而結束。 是<順理的 神>。 人們說 神全知全能,認為因為祂有能力所以會無條件全都幫忙,並如此相信著,所以才導致本來會達成的也無法達成。」 他也指出: 「從宇宙的這頭到那頭,就算以『光』來走也需要花一百五十億年,如果想去到比那遠上更多的<天國>,就算以『光』來走,也需要花上一百五十億年的數百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