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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相信 神的損失。最大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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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媽他們很年輕的時候就上台北謀生讀書,我的母親國中畢業後隻身北漂半工半讀。我小時候就在生意熱絡的市集街道上跑來跑去,從這家雜貨店到那間藥局,都有小毛頭的蹤跡。那年頭大家都喜歡聊天,所以小小孩的我也跟著大人聽八卦,有時候也學著說幾句「公道話與判斷是非」(簡言之是說長道短)。 滿六歲時,母親求好心切,讓我隻身跨學區寄住親戚家,在當時台北市的黃金地段學區跟著非富即貴的同學們,以聽聞的方式參與他們華麗的上流社會生活。雖然當時距今時日已久,但蠻長一段時間都待在那個學區,如今回想起來也算是多少了解各大小企業、政商家庭的生活概況。 國小國中穿制服的好處就是不管是年薪多少的家庭,孩子們初看之下是不會差別太大,在班上的分黨,還是多少跟身高、對課業興趣度有關。所以我雖然不是紈褲子弟,但後來也跟一群不太唸書的同學們一起。他們的共同點是,雙親或監護人很忙碌,但經濟都在某種程度以上。當時我覺得自己不屬於這個圈子,比較像是候鳥,遷徙時暫時入住在這個群落。 進高中前的兩大段生活經歷讓我感受到,小商家的錙銖必較跟富二代的斤斤計較其實差異並不太大,只是前者比較在乎金錢,而後者更在意自己的利益。利益的範圍很廣,包括權力、勢力、影響力或心情。各種形式的鬥爭吵架方式可能不亞於宮鬥連續劇。這讓我在國小國中額外上了不少通識教育課程。擴展見聞與體驗人生。 可能這樣的成長背景,讓我後來立志成為與世隔絕、將單純視為圭臬,努力朝著夢想前進的人。 高中後,甚至後來出國,都覺得一個人比較好。 並不是離世隱居,但至少要稍微離群索居。 離鄉背井,到一個沒有人認識我的世界。成為進入大學後的夢想。 後來認識 神不能說是一個契機,只能說是一個緣份。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是一位詩人,他寫過這首詩。 《緣份》 衣角擦身也是緣 摩擦皮膚怎只是緣 而是緣分 掠過衣角要十年緣 接觸皮膚要百年緣分 接觸到內心便可千年生活在一起 啊!啊! 與 神擦身而過 那到底要與祂生活多久 什麼幾年? 要永遠成為緣分來生活。 看到他這首詩的時候,我心想:「到底要怎樣的緣份才能認識 神、相信 神,並且想要永遠一起生活呢?」 我的老師說: 「若沒有正確瞭解<必須相信 神、事奉 神並遵守祂話語的原因>,就直接相信, 那麼當自己感到辛苦、遇到困難時,就無法喜悅地事奉並愛 神。 若正確地瞭解<必須相信 神、事奉 神並遵守祂話語的原因>,再來相信 神, 那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