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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愛心說誠實話的酸澀苦黑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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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故事是這樣子。 有位不甚熟稔的友人,這次輾轉透過朋友請我幫忙看一下其作品,希望我提供建議。 沒看到作品前,我樂見此事,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隔天把這件事列為書桌前、用腦的第一件事。(因為每天可以使用書桌的時間有限,大腦精力也很有限,通常用於書寫當日發文) 不料,我打開電腦寫了建議與看法,這整個過程就花了將近兩小時。而且聚精會神就像寫完一大張申論題考卷。寫完後,大概需要當機幾個小時。 我想對方應該會想盡快知道,所以趕緊傳過去。另外再補充我認為很重要,相關主題的創作思考與建議。但是對方可能一邊展開文件檔案,一邊看我的留言,中間只有簡單地應答一兩句話。我將能給予建議的清楚表達完畢後,暫停。但對方也沒有再回話。 然後我就心底沉沉的結束了對話。我心想:「是我說得太直接嗎?或是我應該大概地點到就好?」但因為受人之託,就像幫同事看研究報告、幫學生看論文,如果隨意看看,覺得是問題卻沒有指出,反而會讓對方受到其他人質疑,這樣豈不是枉費被交託的信賴嗎?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別人不一定這樣以為。 現在我已經不像當年會自己腦補各式各樣別人可能認為我怎樣的內容。因為這樣太憂傷了。 但是悶悶的感覺還是沒有散去。甚至到晚上,到隔天清晨我還在想我寫給對方的建議是否太過要求苛刻或是自以為是、誤解對方的文字呢? 看了幾次我的回文。如果省略細節不說、重要方向不說,那幾乎就是知情不報了。 我覺得自己是盡力完成了這份交託。 只是事後不斷思考那種略為沉重的感覺是為何而來。 甚至深夜想說要不要留言鼓勵對方,建議聽聽別人的看法,或許我的建議並不適用。但我還忍住了。 因為我覺得可能沒有人會像我看得這麼仔細與清楚。 對作品的作者現在或許有些殘酷,但對於作品與創作的未來應該是有用的。 直到清晨禱告時,我在後段禱告時,也在腦海檢視自己的回文是否有過份表達的部分,確認都是想建議的內容後。 我問聖靈,得到了一句話:「用愛心說誠實話。」 我檢視自己是否帶著愛心。確認了是將心比心。 如果是我,我希望能夠真實地了解作品,並對作品有所幫助。 我是不是「說誠實話」?我確實按照所知以及能力所及地表達了。 如果這樣來看,那沉重的感覺。可能是直接感受到對方的心情。 我並沒有期待會得到滿心的感謝。 我也知道很多實用的話是不順耳的。 但是忠於別人的交託與信任,還是要盡力全力完成。也許對方也視我對其作品的看法為一道把關。 所以怎...

6/3 處在光的人若不知那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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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第一章3節,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光既樸實隨處可見,卻又複雜精密到常人難以言明。 人們有從漆黑暗處走向光亮處、也有從明亮的地方走向暗處如地下室的經歷。特別是在明亮環境突然走進暗處時,最初看不見任何東西,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後,視覺敏感度逐漸提高,能逐漸看到在暗處的物體,適應時間的長短會隨著明暗兩處的亮度差異而定,完全適應的時間通常需要20分鐘到一小時,這過程稱為「暗適應」(dark adaptation)。 另一方面,長時間在暗處,又突然進入明亮處,會瞬間感覺炫光,無法看清楚物體,但通常僅須千分之一秒或數秒的時間就能漸漸適應,完全適應大約須兩分鐘,這現象稱為「光適應」(light adaption)。 由於負責光適應的錐狀細胞,跟負責暗適應的桿狀細胞反應所須時間不同,所以適應光亮與黑暗的時間也有所差異。 這差異很神奇,因為「適應光亮的時間」比「適應黑暗」所須的時間少很多。 對此我直覺是—「人的創造本來就屬乎於光」吧。 正如聖經說:「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5:14)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曾說:「若屬於光,就能體會 神和主的動工並覺得感激。 藉此就能知道自己屬於光。」 意即,若總是能感受到 神與主透過人、透過環境與萬物幫助自己,改變局勢或排除萬難如同移山一般,就會心存感激,也能了解到自己是跟主站在同一邊。 反過來思考,倘若覺得自己為何總是那麼倒楣,好像凡事都可以抱怨,而且怎樣看都是別人的過失跟錯誤,才導致自己的不順利。如果總是這樣,是不是該思考,自己究竟是站在哪一邊呢?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5) 我看過老師的箴言寫道: 「無法體會 神的動工是因為自己的內心和想法處於黑暗中。 深入禱告吧! 這麼一來就能擊退黑暗、屬於光而有所體會並看見。 因為來到光中,所以能看見。」 「神是光,祂所差派的人是光,因此會瞭解。話語就是光。」 詩篇119章105節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然而他也說:「就算是一直都非常相信、懂得感謝的人,有時候也會浮現『好虛空』的想法。心理上會有這樣的時候,就像是還沒完全睡醒,在意識朦朧之下思考時一樣。所以必須讓精神和想法變得堅定才行。』 原來度過信仰生活,也會有一瞬間昏...

4/3 基督教會對聖經的爭議。公會決議或聖經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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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概括分為天主教與改新教,有人會簡稱舊教跟新教,但被稱為舊的人們可能不贊同,因為聽起來像前妻跟後妻。 實際上「天主教」是明朝時傳教士進入中國時稱呼的,因傳教士稱「天主」,而非上帝或 神,有別於改新教。天主教原名趨於「羅馬公教會」或「公教會」。 新舊教之別,分別對其教義與聖經解釋有所差異。 但在聖經中舊約是聖經,新約也是聖經,都是 神應允的內容。差別是在新約時代耶穌來到世上,解開了舊約當中沒有被人揭開、知道的比喻。 不可諱言,天主教之所以被稱為舊教,一方面源自猶太教,一方面是早期基督徒仍與猶太社會相近。到了神父馬丁路德從天主教出來,宗教改革建立新教,其妻子本為修女但因不滿修道院且贊同新教改革運動,所以逃出修道院,與馬丁路德結識,雖然他們婚姻並非源於雙方彼此相愛,比較是為了樹立神職人員婚姻的典範。但日後馬丁路德確實也認可妻子規律研讀聖經的習慣及對神學有某些獨到的見解。 但當時天主教看待神父馬丁路德的行徑,無疑是一種罪大惡極,加上他對聖經的釋義,被認為是一代異端與叛徒。 新教,在舊教後事隔千餘年透過宗教改革出現,新舊教的文化、儀式,及最重要的聖經釋義,都有許多差異。有些國家與君王早就想脫離羅馬教廷的控管,加上馬丁路德學派「因信稱義」,只要相信耶穌基督就得到救援。如此脫離羅馬教廷就如同水到渠成。新教與舊教成了兩大勢力。至於之後各國各君王說的為信仰而戰,或是為了維護基督教會而戰的聖戰與種種說詞,都無須討論。公道自在後代人心,公義也從 神的一方在歷史中被闡明。 然而,至今基督教會之間的爭議最多還是聖經內容的釋義。 現今有許多基督教其他派別,如召會、耶和華見證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等等,但由於其中支派被認為沒有遵行基督教系統神學中的三一神論(三位一體),所以被認為異端。主流教派認為「三一神論」,意即非嚴格一神論,但也非三神論,而是一中有三,三中有一。 尼西亞會議(主後325)原則上確定了三位一體的教義,其後君士坦丁會議(主後381)也反映出此教義。這些會議都確證這項教義從使徒開始,就在教會傳承下來。所以這三位一體的確認也是由大家共同按照研讀聖經內容後所討論出來。主流神學院則以此判定日後某教會是否為基督教正統或非正統(或異端)。 但是兩千多年以來,三位一體的奧秘與爭論是非常難解的,這是基督教一開始就面臨的根本問題:如何處理耶穌與耶和華的關係。基督教有聖父耶和華、聖...

2/3 聖經為什麼是真的。按照所行的回報與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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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過去或現在,相信之後,也還是會有不少人看到聖經內容就產生疑惑,而且是多少有翻閱過聖經的讀者們。他們並非是為反對而反對。 「這哪裡是 神的話,明明是很多人寫的內容啊?」 「聖經裡面怎麼還有壞人?」 「聖經中竟然有那樣的事發生,太不道德了!」 年少的時候我也不多爭辯,畢竟我不是作者,回答無法讓對方心滿意足。於是我帶著「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態度看待聖經中的人物。 後來,看到鄭明析牧師寫的箴言: 「聖經是按照該時代所行所為來記錄的。沒有做到的事情, 神也無法賜下。 不過預言的內容要等那時代來到,才能由那時代的人實踐後達成。 為了 神的旨意行動的人,經上記載了他們做得好的部分,也記載了他們做得不好的部分。但因為都是為了 神的旨意而做的,所以都被稱為 神的歷史。」 這使我想起,曾遇過幾位慕道友閱讀到舊約的記載內容,表示對 神使用的人很受到試探。例如大衛王看了鄰舍烏利亞的太太拔示巴在自家洗澡後,起了惡念,仗著王權與拔示巴發生關係,爾後拔示巴說自己懷了孕,大衛則召回正在為自己與國家在前線打仗的勇士烏利亞,狡猾地想灌醉烏利亞,讓他回家休息,以為對方會與妻子親熱想藉此蒙蔽真相。但誰知烏利亞竟堅守大衛王給戰士的命令:禁止男性在戰爭或執行王的任務期間發生性行為。這是為了使士兵保持宗教儀式上的潔凈,好使他們能成就神的旨意。 所以烏利亞並沒有與妻子拔示巴親近。 大衛於是做出下一步更殘忍且錯誤的惡行:用計讓烏利亞在戰場上喪命。 讀者們看到這裡,就覺得「這是 神使用的人嗎?怎麼會這樣?」然就把聖經丟到一旁,不願意繼續相信了。 但如果繼續了解下去,會知道耶和華並沒有撒手不管,也沒有縱容大衛。因為那裡是以色列,大衛王的權力並不是絕對的,規則也不是他設立的,是耶和華設立的。 耶和華差遣先知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對大衛說了一個比喻: 「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大衛聽了忿忿不平,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透過拿單一一清楚地指出大衛在...

2/1 約拿的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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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當中,耶穌行出許多神蹟。但有一次有錢有權的人們圍繞耶穌,要求耶穌行出個什麼來。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 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 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 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 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馬太福音16:1-4) 「神蹟」。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 「耶穌你如果是 神的兒子沒錯,就顯個神蹟給我們看看吧!如果照你說的,這是 神的歷史沒錯的話,就顯個神蹟給我們看看吧!」他們是用這種語氣。 對此,耶穌不是顯出神蹟,取而代之的是說出關於「時機」的話語,一針見血地指責了。耶穌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 但耶穌說:「只有約拿的神蹟給你們看。」 什麼是「約拿的神蹟」呢? 我曾聽過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 「舊約時代的先知約拿原本不相信 神的話語,走上自己想走的路, 結果待在大魚肚腹中三天。 後來他悔改、回心轉意而去尼尼微城傳道 神打算審判的尼尼微人,讓他們悔改, 藉此讓他們避開了 神的審判。 就像這樣,新約那時的人們也不相信彌賽亞耶穌,所以耶穌說他會為了代贖萬民的罪而背起十字架後過世, 待在地裡頭三天, 耶穌如此提到<自己會因為時代的人不相信而死>。 耶穌還說,尼尼微人被約拿傳道後悔改 而避免了 神的審判, 但是有一個人比約拿更大, 那就是『耶穌自己』。 <約拿的神蹟>就是指『按照行為顯現的神蹟』。 如同這話語所說的,對於<相信並跟隨主的人>,  神會按照他們的行為顯現「榮耀與祝福的神蹟」, 對於<不相信的人>則會按照他們的行為顯現『審判的神蹟』。  神會如此按照『人們對待主的行為』顯現神蹟。 不相信耶穌是彌賽亞的法利賽人和文士要求耶穌顯現神蹟。 於是耶穌說:「因為這世代邪惡又淫亂,所以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如此提到<自己將因時代的人不相信而死>,以及<三天後會以靈復活>。 耶穌說:『除了「約拿的神蹟」外,再也沒有可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