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絕對的值得。
似乎大部分人買東西,或做出重要抉擇時,只要是稍微有機會理性片刻,都會思考「值不值得」。
「這東西值得嗎?」
「這個決定值得嗎?」
「這個人值得嗎?」
「這樣犧牲值得嗎?」
但除了有官方定價的商品,很難說怎樣做值不值得,就連沒有市面價格的古董文物也很難說值不值得,所以當人在人生中做了怎樣的決定,只有可以預見未來的那一位能知道值不值得。
我自己在很小的時候、青少年時、大學時、畢業後都做出一些決定,甚至從歐洲回國前、去任教了幾學期後,都做了可能跌破別人眼鏡或他人無法理解的決定,當時沒有人可以告訴我值不值得,但大多數人都不太看好。而我也等了很多年之後,才陸續知道那些選擇值不值得,有些一開始不值得但後來值得,可是也不知道日子更久之後是否值得。所以人們才常說要「蓋棺才能論定」。
然而,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的話語就很值得讓我思考一番。
他說:
「人對於<絕對具有價值的事物>,『理性上』來看,是會認定那事物的價值很龐大沒錯。然而『自己主觀地、相對地』來看時,很多時候會將那事物的價值評斷得很低、不會珍惜它。
不管是多麼有價值的事物,要是看到自己在生活中『沒有按照那價值來對待』,或是即使『知道那價值卻不實踐』,就能知道『自己主觀上認為那事物沒什麼價值』。
人們比起珍惜<絕對具有龐大價值的事物>並把「中心」放在這事物上來行動,反而更珍惜<自己判定為更重要的事物>,並且「中心」傾向那事物來行動。」
這麼說來,認定是否有價值,到底值不值得,是按照自己如何對待、自己是否實踐來認定。畢竟即使那東西在人們眼中到底是有價值或沒有價值,自己主觀的看法與行動才是決定性的。
就像偏好某類型古董文物的收藏者,因為「自己認定」有價值,所以就「花高價買回」,就算別人嗤之以鼻,具相同偏好的收藏者們還是對此趨之若鶩。於是,那些東西到底有沒有真正的價值,值不值得,就在於這群收藏者財力背景與流通狀態。這麼看來,值得與否,也只是在彼此認同的圈子裡。並非「絕對值得」、「絕對有價值」。
「即使『勤勞』絕對的價值,喜歡睡覺的人還是會將『再多睡一點』看得更重要。因此會偏向以<自己主觀的價值>為中心,比起勤勞,更是會選擇「再多睡一點」。
人們會以『自己主觀的認知和價值』為中心行動。
其實並不是因為那樣絕對可以帶給自己更大的益處,而是因為自己那『相對的觀念、主觀的觀念』跟自己更合,對自己而言更好、更舒服。」我的老師這麼說了。
比起可能僅只是「階段性」的主觀舒適感,他教導我們應該要了解「絕對的價值」:
「< 神的價值>是『絕對地』。然而,『相對地』看的時候,每個人會做出千差萬別不同的評價。『絕對地』看的時候, 神是比任何一切都更偉大、比任何人都更偉大的存在。
< 神的價值>大到以人的層次無法計算的地步,大到用人的言語無法形容的地步。」
然而, 神希望人並非因為 神那『絕對的價值』才重視並相信祂,而是在『自己主觀的價值』中也能最重視並愛 神,因為最愛祂而遵守祂的話語來生活。」
我想,這就像是皇室王子或財閥千金雖然高富帥白富美,也會期盼自己的愛人不是因為看在權勢地位別墅財產才與自己相愛結婚,而是真心地對待自己並視為絕對有價值也無可取代的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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