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 「有意義」的「意義」是什麼「意義」?
今天聽到鄭明析牧師寫的箴言:「因為肉體的生命活著,所以無論承受任何苦難都有生命的意義。只要靈魂活著,沒有死亡,無論承受任何痛苦都有意義、都會喜悅。」
我看到「有..意義」、「有意義」,突然間,我問自己:「那裡面的有意義是什麼意義呢?」
到底是別人認為的「有意義」,還是我認為的「有意義」,哪個才是真的有意義?
我認為的有意義,是不是別人並不如此認為?而別人認為的有意義,對我來說可能不一定認同。也有哲學家討論過「主觀的有意義」與「客觀的有意義」。
那麼,到底什麼是真正的「有意義」?
那個「意義」又代表了什麼內容?(我不想再說意義,以免混淆到最後什麼意義都沒有了。所以我用一個具象畫面想表達,就是『這個籃子裡面裝了什麼內容物』?」
我發現有不少過去與現代的哲學家在討論相關問題,都各有說法,我並不想一起掉入泥沼中,因為我覺得:哲學是用人類可以理解的事物,在說明解釋人類無法理解的全貌。然而,全貌又並非是現存的我們可以看清與理解的。
但我還是想要暫時性地解開「有意義」這個詞彙,所以我查了英英字典。
「意義」的英文是「meaning」 or 「significance」。在Oxford Learners Dictionaries字典解釋significance
―the importance of something, especially when this has an effect on what happens in the future 某事的「重要性」,尤其是當這對「未來發生的事情」有影響時。
將這句解釋,再次放入箴言當中閱讀理解:
「因為肉體的生命活著,所以無論承受任何苦難都有生命的意義。
只要靈魂活著,沒有死亡,無論承受任何痛苦都有意義、都會喜悅。」
所以我發現,意義並不是自己覺得就能算,必須有「實質上的效果」。
這樣的說明我就能比較明白了。

原來連意義也有這麼實體的含義,果然研究就是 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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