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 遺忘。
昨晚跟一個我很關心的人聊天。
說來說去,他說: 「我還是無法原諒他對我做過的事。」
「所以你決定就這樣到最後嗎?」我問。
他不語。
我很能理解,對於曾經讓我很受傷的人,我花了很多年才做到不避開她。
如果可以的情況,她在,我寧可不在。
但現在想想,幸好現實中我們重疊的機會不多,若是刻意要避開她一定會錯失很多有意義的故事。
但這樣也過了十年。
十年之後,我完全忘了自己曾經有多受傷。
雖然不像生過孩子過幾年就忘記痛楚而再生一個,但至少我幾乎忘記她做的事。
但如果要問,真的忘了嗎?
其實也不然,如果硬要想,是可以想起來的。
可是我不想。
因為這十年當中,發生了更多值得回想的記憶。
它們應該占據我的腦容量,而不是直到後來還感到傷心的事。
那樣的事,一開始,就要以遺忘為目標來前進。
有一位年長友人,近年記憶衰退嚴重,常常剛說過的話,不久就忘記。
近日發生幾個月前曾經跟我說過的,卻像是第一次跟我說一樣,再次敘述她的心情。
後來發現,她的記憶容量開始變小了。
於是我們討論,往後就記住讓自己感到開心的,遺忘傷心的,
這樣,日子所記憶的就是充滿喜悅的回憶。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跟耶穌在禱告中對話。
他問耶穌:
「您記得在地上擁有肉體過生活的那個時候嗎?」
耶穌說:
「我記得。因為那時有得到的東西,所以想得起來。
你和我都要有所得才會記得。
至於傷害我的人,我會從想法中遺忘他。」
耶穌指的是被釘上十字架的時候。
即使是如此心痛、疼痛萬千的時刻
萬王之王耶穌也是決定遺忘,從想法中徹底地遺忘。
為什麼?
因為那是並沒有留下什麼、無所得的時候。
既然沒有得到什麼。何必要記得呢?
啊,果然是萬王之王耶穌啊!
唯有主可以教導度過人生輕省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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