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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處在光的人若不知那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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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第一章3節,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光既樸實隨處可見,卻又複雜精密到常人難以言明。 人們有從漆黑暗處走向光亮處、也有從明亮的地方走向暗處如地下室的經歷。特別是在明亮環境突然走進暗處時,最初看不見任何東西,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後,視覺敏感度逐漸提高,能逐漸看到在暗處的物體,適應時間的長短會隨著明暗兩處的亮度差異而定,完全適應的時間通常需要20分鐘到一小時,這過程稱為「暗適應」(dark adaptation)。 另一方面,長時間在暗處,又突然進入明亮處,會瞬間感覺炫光,無法看清楚物體,但通常僅須千分之一秒或數秒的時間就能漸漸適應,完全適應大約須兩分鐘,這現象稱為「光適應」(light adaption)。 由於負責光適應的錐狀細胞,跟負責暗適應的桿狀細胞反應所須時間不同,所以適應光亮與黑暗的時間也有所差異。 這差異很神奇,因為「適應光亮的時間」比「適應黑暗」所須的時間少很多。 對此我直覺是—「人的創造本來就屬乎於光」吧。 正如聖經說:「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5:14)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曾說:「若屬於光,就能體會 神和主的動工並覺得感激。 藉此就能知道自己屬於光。」 意即,若總是能感受到 神與主透過人、透過環境與萬物幫助自己,改變局勢或排除萬難如同移山一般,就會心存感激,也能了解到自己是跟主站在同一邊。 反過來思考,倘若覺得自己為何總是那麼倒楣,好像凡事都可以抱怨,而且怎樣看都是別人的過失跟錯誤,才導致自己的不順利。如果總是這樣,是不是該思考,自己究竟是站在哪一邊呢?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5) 我看過老師的箴言寫道: 「無法體會 神的動工是因為自己的內心和想法處於黑暗中。 深入禱告吧! 這麼一來就能擊退黑暗、屬於光而有所體會並看見。 因為來到光中,所以能看見。」 「神是光,祂所差派的人是光,因此會瞭解。話語就是光。」 詩篇119章105節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然而他也說:「就算是一直都非常相信、懂得感謝的人,有時候也會浮現『好虛空』的想法。心理上會有這樣的時候,就像是還沒完全睡醒,在意識朦朧之下思考時一樣。所以必須讓精神和想法變得堅定才行。』 原來度過信仰生活,也會有一瞬間昏...

4/3 基督教會對聖經的爭議。公會決議或聖經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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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概括分為天主教與改新教,有人會簡稱舊教跟新教,但被稱為舊的人們可能不贊同,因為聽起來像前妻跟後妻。 實際上「天主教」是明朝時傳教士進入中國時稱呼的,因傳教士稱「天主」,而非上帝或 神,有別於改新教。天主教原名趨於「羅馬公教會」或「公教會」。 新舊教之別,分別對其教義與聖經解釋有所差異。 但在聖經中舊約是聖經,新約也是聖經,都是 神應允的內容。差別是在新約時代耶穌來到世上,解開了舊約當中沒有被人揭開、知道的比喻。 不可諱言,天主教之所以被稱為舊教,一方面源自猶太教,一方面是早期基督徒仍與猶太社會相近。到了神父馬丁路德從天主教出來,宗教改革建立新教,其妻子本為修女但因不滿修道院且贊同新教改革運動,所以逃出修道院,與馬丁路德結識,雖然他們婚姻並非源於雙方彼此相愛,比較是為了樹立神職人員婚姻的典範。但日後馬丁路德確實也認可妻子規律研讀聖經的習慣及對神學有某些獨到的見解。 但當時天主教看待神父馬丁路德的行徑,無疑是一種罪大惡極,加上他對聖經的釋義,被認為是一代異端與叛徒。 新教,在舊教後事隔千餘年透過宗教改革出現,新舊教的文化、儀式,及最重要的聖經釋義,都有許多差異。有些國家與君王早就想脫離羅馬教廷的控管,加上馬丁路德學派「因信稱義」,只要相信耶穌基督就得到救援。如此脫離羅馬教廷就如同水到渠成。新教與舊教成了兩大勢力。至於之後各國各君王說的為信仰而戰,或是為了維護基督教會而戰的聖戰與種種說詞,都無須討論。公道自在後代人心,公義也從 神的一方在歷史中被闡明。 然而,至今基督教會之間的爭議最多還是聖經內容的釋義。 現今有許多基督教其他派別,如召會、耶和華見證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等等,但由於其中支派被認為沒有遵行基督教系統神學中的三一神論(三位一體),所以被認為異端。主流教派認為「三一神論」,意即非嚴格一神論,但也非三神論,而是一中有三,三中有一。 尼西亞會議(主後325)原則上確定了三位一體的教義,其後君士坦丁會議(主後381)也反映出此教義。這些會議都確證這項教義從使徒開始,就在教會傳承下來。所以這三位一體的確認也是由大家共同按照研讀聖經內容後所討論出來。主流神學院則以此判定日後某教會是否為基督教正統或非正統(或異端)。 但是兩千多年以來,三位一體的奧秘與爭論是非常難解的,這是基督教一開始就面臨的根本問題:如何處理耶穌與耶和華的關係。基督教有聖父耶和華、聖...

3/3 你會把自己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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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主日禮拜的時候,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問大家:「我來問你們一個問題: 『你們在地上的盼望是什麼? 誰是你的盼望呢? 請大家想一想。』」 然後,他就對我們說: 「如果沒有把盼望放在永恆的 神身上, 那麼,屬肉的盼望全都會連同肉體一併消逝。 如果沒有把自己的目的放在 神的目的上, 那目的就會連同自己的肉體在世上消失,像是虛無飄渺的雲一樣。」 我開始想像,如果自己是一個藉由投資股票或是房地產大賺的人,當然每次都把目光、時間與資本投注在這上面,而且透過這些累積財富,在人們眼中應該是財富勝利組。但隨著時間過去,肉體老去,這些資產也不會跟著逝去的肉體埋葬起來,而是會移轉給他人,那他人是否善用也無法干預,因為已經沒有所有權。即便在累積時,有偉大的目的,但那目的也不會永垂不朽。看歷代意圖振興王朝流傳後世的皇帝其後代們如何就都可以知道。 那更別提說真正把時間、金錢全部投注在這地上的有形物質。成功獲得報酬的人總是會比想像中的少更多;沒聽說的失敗總是比想像中的多更多。因為人們對於自己的成敗通常報喜不報憂,報憂也會打折扣。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 :「若不是 神的旨意,即使順利進行, 神也會扭轉; 若是旨意,即使狀況不佳, 神也會扭轉並動工。 只要是 神的旨意,就算人們反對, 神也必定會動工。 神是奇妙策士、是全知全能的存在, 祂瞭解人靈魂骨髓深處的想法,連潛藏的部分都能揭露並動工。」 又說: 「世上有很多事情即使努力去做,還是會不順利、失敗、倒塌。 然而,為了 神的旨意而做的事,絕對者 神會按照那行為給予回報, 因此在承受逼迫時依然努力行義的人,都必定會得到數倍的獎賞。」 很多事情即使現在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回報,甚至付出了可能也看不見蹤影,似乎只是自己白白浪費心力時間,但是那過程中為了 神旨意去付出的,即使現在看不見任何成果,那所有的累積,還是會成為得到報償的代價。 他今天教導我們:「珍惜地使用正在流逝的時間吧! 若不使用時間,時間就會消失; 若不使用人生,人生只會老去。 要持續使用才行。」 使用在永遠也不會覺得可惜與白白浪費的事情上,這樣如何?                                 ...

2/3 聖經為什麼是真的。按照所行的回報與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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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過去或現在,相信之後,也還是會有不少人看到聖經內容就產生疑惑,而且是多少有翻閱過聖經的讀者們。他們並非是為反對而反對。 「這哪裡是 神的話,明明是很多人寫的內容啊?」 「聖經裡面怎麼還有壞人?」 「聖經中竟然有那樣的事發生,太不道德了!」 年少的時候我也不多爭辯,畢竟我不是作者,回答無法讓對方心滿意足。於是我帶著「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態度看待聖經中的人物。 後來,看到鄭明析牧師寫的箴言: 「聖經是按照該時代所行所為來記錄的。沒有做到的事情, 神也無法賜下。 不過預言的內容要等那時代來到,才能由那時代的人實踐後達成。 為了 神的旨意行動的人,經上記載了他們做得好的部分,也記載了他們做得不好的部分。但因為都是為了 神的旨意而做的,所以都被稱為 神的歷史。」 這使我想起,曾遇過幾位慕道友閱讀到舊約的記載內容,表示對 神使用的人很受到試探。例如大衛王看了鄰舍烏利亞的太太拔示巴在自家洗澡後,起了惡念,仗著王權與拔示巴發生關係,爾後拔示巴說自己懷了孕,大衛則召回正在為自己與國家在前線打仗的勇士烏利亞,狡猾地想灌醉烏利亞,讓他回家休息,以為對方會與妻子親熱想藉此蒙蔽真相。但誰知烏利亞竟堅守大衛王給戰士的命令:禁止男性在戰爭或執行王的任務期間發生性行為。這是為了使士兵保持宗教儀式上的潔凈,好使他們能成就神的旨意。 所以烏利亞並沒有與妻子拔示巴親近。 大衛於是做出下一步更殘忍且錯誤的惡行:用計讓烏利亞在戰場上喪命。 讀者們看到這裡,就覺得「這是 神使用的人嗎?怎麼會這樣?」然就把聖經丟到一旁,不願意繼續相信了。 但如果繼續了解下去,會知道耶和華並沒有撒手不管,也沒有縱容大衛。因為那裡是以色列,大衛王的權力並不是絕對的,規則也不是他設立的,是耶和華設立的。 耶和華差遣先知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對大衛說了一個比喻: 「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大衛聽了忿忿不平,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透過拿單一一清楚地指出大衛在...

1/3 不想忍耐與忍耐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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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跟過往不同,不論是心理諮商師或男女閨密,通常都會教你「不要忍耐了!」「忍耐是傷害自己!」 這觀點是基於認為忍耐就是無視自己的感受,也表示無所作為、沒有任何行動。 「不該忍耐」被認知是處於不合理、不友善的環境與對待。 但如今這想法似乎也已經無限上綱,延伸到不該忍耐任何自己感覺不舒服、不喜歡、不適應、不開心、看不慣的任何人事物。 「我不想連續兩堂上課,很累。我不喜歡。」這句話聽起來如何? 對於一個精力旺盛的青少年來說,這確實是不太容易。 但因為大家都如此,所以即使這樣會累,還是要跟著做,要忍耐。 「我不想要冬天出門,太冷了,在線上討論就好。」 這聽起來情有可原,如果參與討論的雙方或多方同意,那也是一種替代方案。 但如果是說:「我不想冬天出門上班(學),太冷了,今天就請假吧。」 感覺如何呢? 如果是慣性,可能還會引起非議。 但那確實是「不想忍耐。」 到底什麼是該忍耐?,什麼是不該忍耐? 靜下心來思考,人們自己會知道。如果確認也清楚知道自己「忍耐的目的與結果」是什麼,那就會知道「此時該不該忍耐」。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透過「登山」做為比喻: 「假設爬向<山頂>的人已經爬到『90%的稜線』上了。在那裡只能看見並感受到『一邊的風景』。那只是一部分。 必須堅持忍耐並爬到底,才能到達目的地『最高峰』,在那裡『東南西北』都能一覽無遺,所以內心、身軀、眼睛都會感到最喜悅且興奮。 一切萬事都是如此。越堅持忍耐,就越能帶著希望爬到目的地;必須爬到底並去到『極端』,這樣內心、想法、身軀、魂和靈才都會充滿希望、感到喜悅並興奮。必須爬上<最高峰>,這樣內心、想法、全身才會感到喜悅並興奮。 然而繼續爬的過程中,會有辛苦的時候,也會有不太順利的時候。這時必須堅持忍耐並爬到底才行。」 「如果人想看見一切、感受一切來充滿希望、喜悅和興奮,就必須堅持忍耐。 攀爬上險峻絕壁、行走極其險峻的道路時也是一樣,越堅持忍耐,就會越感受到喜樂。 憤怒、生氣、血氣、冤枉或不甘心也是一樣,越忍耐就越能感受到善,越能延續希望、喜悅和興奮。若因為辛苦就半途而廢,在停下來的當下,希望、喜悅和興奮就會離開並結束。」 然而,並不是只有自己感覺得到的辛苦與痛苦,也會有許多無法預估計量的外來苦楚。 「在達成<自己的夢、福份、希望、喜悅>的過程中,苦楚、痛苦、冤枉、憤怒、生氣、憎恨、猜忌、嫉妒、遭白眼、輕視、飢餓、被搶奪、...

2/29 成為純黃金的道路。(2024閏年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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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問:「為什麼別人在國小時就都已經變好,我現在還是因為個性會遇到問題?」 (別人沒有都變好,而且極少在國小就變好。) 少年說:「為什麼我每次都會經歷這樣的事情?」 (並沒有每次,只是人過一段時間可能會遇到,那就是要修造改正的時候。) 不知道有多少人曾有過類似的疑惑與苦惱,為什麼有人會批評自己,為什麼有人會不喜歡自己,而被批評不喜歡的理由,有時並不是客觀的。比如上課問老師問題,或平常表現比較醒目、個性較為外顯。這讓我想到Idol、藝人等,有喜歡他們的粉絲,也有沒理由就不喜歡的,當然也有忽視他們存在的群眾。如果在青少年群體中簡單分類,就是別人喜歡的人、別人不喜歡的人跟不特別被關注的低調人。比較懂得生存的人通常是低調的人,因為他們深知自己不是群眾喜歡的類型,所以就安全做自己。 但其實不管幾歲,還是會有人遇到這樣的難題,不一樣的可能是年紀越長,就越無法修正,或是不願意面對與改變。能支持不改變的理由是權勢、地位與財富的增長。但那並不代表已經是真金。 每個人在遭遇不得不思考「為什麼自己身上會發生種事?」,然後釐清「是我的錯還是別人的問題?」,即便在猜測找出可能的關鍵之後,也是要硬著頭皮、忍著內心、克服痛苦來解決與改正。至於別人的問題,就由別人自己來處理。 然而,這過程每發生一次,痛苦不會減少,下次再發生一次時還是會感到畏懼。 就像煉金。對金礦來說,採礦、選礦後,要一次次忍耐高溫冶煉精煉,才會成為一塊黃金。 採金礦的專家說:「一噸金礦中,平均大約僅有4克黃金。 這世界上幾乎沒有一處金礦可以直接挖出純金,它們都需要提煉。」 鄭明析牧師寫過一句箴言: 「 神把黃金放入熔爐裡熬煉了七次,燃燒至滾燙的狀態後,其他金屬的雜質會從黃金中分離而流淌出來,只有金和銀會留在熔爐裡。 如果將金和銀放入硝酸中繼續加熱,銀就會熔化,只剩下純金在燃燒。燃燒一陣子後取出硝酸,純金會結成一塊,接著 神就會將金塊切割開來使用。 因此,不要害怕磨練和試煉。 『然而他知道我所行的路;他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伯23:10)」 金礦經過去雜質、純化、冶煉出來的金液,自然冷卻變成金磚,金磚表面會形成不同紋路,純度越高的金磚,表面越平整光滑,紋路越細密,彷彿新生兒的指紋。這應該就是所謂的精金。 我也是,即便到如今,每當嗅到即將面臨試煉挑戰的氣息時,也是唯有懇求 神引導,為自己加油打氣,提醒自己將憂慮交託...

28/2 自由與權利,是要自己能承擔。代理孕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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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孕母,是近日再次興起的議題。 第一次接觸到這名詞是在很多年前一本醫學非小說。作者是一名國際記者,他針對醫學的地下經濟,報導販售器官、人體實驗、代理孕母等許多令當時人們不敢置信,以為是編撰小說。但日後這些個案被當成新聞陸續浮上檯面,才知道那不是杜撰,是披露。 代理孕母。相關提案者們嘆說提了三十年卻懸而未決,希望這次能分階段通過。 雖然我疑惑的是,為何「提案提久了就一定要過,若不過,那就要分階段慢慢過」? 決議的重點應該是「該與不該過?」若不適宜,不是一點點做慢慢開放就好。不適宜的話,終點就是不適宜,這不是階段性開放的問題。 但局勢看來可能會過,加上主權者當政者的推動,應該會「按照階段」開放。 那既然會過,為什麼有人或相關團體還要表達反對的意見呢? 因為事先要有準備配套措施,以及事先預防日後會產生的種種問題。 但配套措施可能不是決策者的關注重點。提出的人目的就是要通過,反對的人目的就是要反對通過,而決定的人是要想辦法讓兩方得到滿足,雖無法盡如人意,但要圓滿落幕。 講白話,很可能重點在於不得罪人。 然而,對全體社會與國民而言,少數人的考慮會影響現在與未來大多數的人民。 在道德倫理、社會資源分配、國家社會與福利相關政策等等。 可是現今一般人顧不了那麼多國家大事,因為自己的柴米油鹽與生存都要繼續掙扎下去。只有賢能志士、志在必得以及從事相關工作視為己任的人才會據以力爭。因為他們知道這會影響什麼、會得到什麼。 大多數人可能就是看看、了解,朋友群之間閒聊表達看法。 或是有相關經驗的人才會感同身受,知道這些決定影響的層面與會改變其人生多少。 但一切都無濟於事。 不得不哀傷地認為,這件事還是會按照當局者及使命必達的人的心志來進行。因為這是人類世界。 突然想起很久以前一句話: 「法越嚴格,就越安全。」 當時還年輕,不喜歡聽到「法」,不喜歡「嚴格」。覺得聽起來就很壓迫,為什麼不能讓人們自己決定呢? 但如今認為,如果一個決定是會影響大多數人的,就不該一意孤行,自己想要決定的事情,要自己去負責,不論是經濟、時間成本,任何成本。 父母之所以無法完全自由放任未成年少男女的行為,儘管他們說自己會為自己負責。但很多案例顯示,最後出來收拾殘局的還是父母與長輩。不論是在警局或是醫院。 然而,國家、社會制度並不是成年人的父母,部分成年人自己決定想做的,應該要由成年人自己負責承擔,不該透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