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6日 星期三

6/3 處在光的人若不知那是光。

 

創世紀第一章3節,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光既樸實隨處可見,卻又複雜精密到常人難以言明。


人們有從漆黑暗處走向光亮處、也有從明亮的地方走向暗處如地下室的經歷。特別是在明亮環境突然走進暗處時,最初看不見任何東西,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後,視覺敏感度逐漸提高,能逐漸看到在暗處的物體,適應時間的長短會隨著明暗兩處的亮度差異而定,完全適應的時間通常需要20分鐘到一小時,這過程稱為「暗適應」(dark adaptation)。


另一方面,長時間在暗處,又突然進入明亮處,會瞬間感覺炫光,無法看清楚物體,但通常僅須千分之一秒或數秒的時間就能漸漸適應,完全適應大約須兩分鐘,這現象稱為「光適應」(light adaption)。


由於負責光適應的錐狀細胞,跟負責暗適應的桿狀細胞反應所須時間不同,所以適應光亮與黑暗的時間也有所差異。

這差異很神奇,因為「適應光亮的時間」比「適應黑暗」所須的時間少很多。


對此我直覺是—「人的創造本來就屬乎於光」吧。


正如聖經說:「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5:14)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曾說:「若屬於光,就能體會 神和主的動工並覺得感激。

藉此就能知道自己屬於光。」


意即,若總是能感受到 神與主透過人、透過環境與萬物幫助自己,改變局勢或排除萬難如同移山一般,就會心存感激,也能了解到自己是跟主站在同一邊。


反過來思考,倘若覺得自己為何總是那麼倒楣,好像凡事都可以抱怨,而且怎樣看都是別人的過失跟錯誤,才導致自己的不順利。如果總是這樣,是不是該思考,自己究竟是站在哪一邊呢?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5)


我看過老師的箴言寫道:

「無法體會 神的動工是因為自己的內心和想法處於黑暗中。

深入禱告吧!

這麼一來就能擊退黑暗、屬於光而有所體會並看見。

因為來到光中,所以能看見。」


「神是光,祂所差派的人是光,因此會瞭解。話語就是光。」


詩篇119章105節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然而他也說:「就算是一直都非常相信、懂得感謝的人,有時候也會浮現『好虛空』的想法。心理上會有這樣的時候,就像是還沒完全睡醒,在意識朦朧之下思考時一樣。所以必須讓精神和想法變得堅定才行。』


原來度過信仰生活,也會有一瞬間昏眩,看不清楚前方的時候。

就像身處在光之中,一瞬間忘了自己是在光之中,而感到迷惘。

在那時候, 神的話語就是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記得,要總是把燈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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