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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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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神如果在,為什麼不幫忙?」 這是從人類知道有 神之後,不論是幾千年前從神父口中,或這時代從爸媽口中得知;從南極到北極,從無神論到有神附加資本主義國家,不知開口或在心底問過多少次。即便是臨到耄耋之年垂垂老矣,這問題可能還在那裏。 幾年前某一個傍晚,我在公車上看到一對貌似母子的女士與孩子,女士大約四十多歲,恰如孩子母親的年紀,穿著制服般的套裝;孩子穿著學校制服,模樣氣質看來大約國小四、五年級,為什麼累積了這麼多吻合母子的特徵,還會用「貌似」這形容呢? 因為一個場景。 那男孩腳上的皮鞋開了口,那口頗大,不像是今天突然打開的。 那位女士看到了後,微微笑、溫柔地說:「鞋子開口了啊,那我們要不要去買一雙?」 男孩沒有高興也沒有反對,就自然地「嗯」當結尾。 那時,詫異的是我。 我想:「那應該不是他的媽媽吧?應該是阿姨輩之類,不然就是沒有住在一起,如果是,怎麼會不知道孩子的鞋開口了好幾天?」 其實,我錯估了媽媽的眼力。 還有查看萬事萬物的體力。 但是,那件事情就隨著他們下車之後,我也沒再去想。 近來因為發生一些事,我突然又想起,才體會:「鞋子穿在孩子自己的腳上,要自己開口說,不然即使猜想,也未必知道鞋子真的開口了。」 「要自己開口說,這是自己的責任。」 這讓我想到「禱告」。我的老師曾教導說「禱告是,要開口對 神說的。不能說 神什麼都知道,就認為我不說, 神也會幫我吧。」 那雙開口笑皮鞋使我想起這些。 許多教養書都在提醒新手父母,或勸阻預備成家的夫妻,不要替孩子撥開他們眼前的困難。不要擔心孩子受苦而為他們做太多,他們有自己要負的責任、要走的道路。 但有趣的是,當父母忍耐為孩子盡量少做、為使其獨立自主,給予極大的自由度與決定權,如此長大的孩子們,其中很多反過來會覺得從小沒有得到父母足夠的關愛,在童年與成長時期很羨慕別人有呵護自己的父母陪在身邊。 只能說父母難為。 若 神願吐露心聲,想必 神也難為。  神在聖經當中,明確地說了該做與不該做的種種。然而從古至今,有的人相信、有的人不信;有的人聽在心底銘記在心,有的人充耳不聞。這都沒有改變 神傳達訴說的決心與毅力, 神在摩西時代透過摩西說,在耶穌時代透過耶穌說,即便到了如今,還是會透過耶穌所使用的人來訴說。  神透過各種方式對我們說,是 神做的事; 我們向 神禱告訴說,是我們做的事。  神總是會將該做的事都做完。 剩...

3/20 若無法解開,就會在那綑綁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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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大家有沒有經驗,跟別人發生誤會或是產生齟齬,如果沒有在適當的期限內解開,日子久了就會像是一種結界,兩人間難以破冰,可能直到解開為止,都很難盡釋前嫌。 關係越靠近、工作或生活接觸越頻繁,越需要解開誤會。 有的人會以為:「都已經認識那麼久了,應該還好吧?」自認為對方了解自己是怎樣的人,絕不會怎樣怎樣。但其實沒有人完全了解一個人。因為連自己都不太了解自己。 也有人會認為:「不會記那麼久吧?我都沒有這樣想,他應該也不會這樣吧。」一種米養百種人。每個人對每件事情的感受都不盡相同。一個人的痛點有時對另一個人只是搔癢而已。 相信多數人都不想面對「解開」的窘境、尷尬、掙扎與痛苦。不論是「必須要解開之前」,或「即將要解開」以及「正在解開的當下」。 這就是多數人當中的絕大部分都會「等待」,而非選擇解開。 人們猜想:「應該不用吧?」 「之前別人不就這樣也好好的嗎?」 「說不定之後會有什麼轉變……」 於是,「等待」也成了「結局」。 這是與別人發生必須解開,才能前進的狀況。然而,當「自己與自己的人生發生問題」時,也必須要解開。 雖然大多數的人並沒有意識到這部分,或是與其花腦筋、頭痛,不如蒙頭大睡、滑手機比較簡單。 與自己解開,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倘若如同聖經中的撒馬利亞女人在遇見主動靠近她的耶穌時,開口詢問耶穌: 「彌賽亞來了必將一切解開來告訴我們,基督他何時會來呢?」 耶穌說:「你所說的那位就是我。」 〈約4:25-26〉婦人說:「我知道彌賽亞(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要來;他來了,必將一切的事都告訴我們。」耶穌說:「這和你說話的就是他!」 那解開後的結局就會變得完全不同。 在遇見耶穌之前,撒馬利亞女人即使有五個丈夫,內心仍然無法感到滿足而虛空,但是她仍然期待遇見彌賽亞。因為在她認知中,彌賽亞來的話就會將一切的事都告訴自己。 聖經中沒有細說撒馬利亞女人口中的那一切的事是什麼,但一定和現在的人一樣。 「我為什麼吃?為什麼活?我該做什麼?死後會去哪呢?」 「人生的苦痛到何時結束呢?會有轉機嗎?」 「為什麼有愛人還是感到虛空?為什麼沒有真正愛我的人?」 不論在兩千年前或是耶穌之後兩千年,這樣的問題是差不多的。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了這段話:「彌賽亞會解開一切。 撒馬利亞女人因為耶穌回答了自己的問題,內心感到暢快。 耶穌不僅解開那時代的聖經, 也解開每個人的人生問題, 醫治病患、帶給...

19/3 會為我們解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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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畢業後好幾年,對我而言,除了被壞人追殺,其次最大的惡夢之一就是在考場中寫考卷,時間快到了,卻解不開也寫不完那整張數學考卷。 現實當中也是,如果跟人對話時,有一個名詞或一件物品的名稱想不起來,就會很痛苦。對話也會被中斷,除非想出來。而偏偏那些東西又不尋常,對話的人也無從幫起。今天有位見過好幾次面,從沒正面對話過的姐姐輩,向我詢問了圍巾、包包在哪裡買。我們就開始聊起了女性朋友間最喜歡的話題。 我們都認同不要把錢花在名牌,而是要花在質料上,她本身又對美跟設計頗有感覺,所以也會留心這類物品。 所以我們就天南地北地聊了南半球國家手工藝品,講到前陣子我很欣賞哥倫比亞的印地安人所編織的包包。但我一直想不起來那個包包名稱,只能形容那是純手工,且唯一只有一件的圖案顏色搭配設計,不會重複的編織包。因為想不起來那個部落跟包包名稱,所以我就請姐姐暫停一下,我搜索到那個名稱後才能繼續對話。 「對!就是瓦尤包!」 瓦尤人是廣義的印地安人,現今定居位於哥倫比亞北部與委內瑞拉西北部邊境的瓜希拉半島加勒比海沿岸,目前瓦尤人約莫40萬人。瓦尤部落成為南美少數沒有被西班牙人殖民的部落,其部落語言與傳統文化得以完整保留下來,現今的部落獨立,擁有自治區及自己的法律。 但瓦尤部落位處在乾燥沙漠氣候的瓜希拉半島,氣候環境艱困,且附近開發礦業、蓋水壩,使他們生活中更缺乏穩定、乾淨的水源。缺水的情況下,也難以耕種,曾發生數年內有數千名孩童。瓦尤部落由於獨立自主且地理位置位於三不管地帶,僅靠國際救援組織改善當地情況。近年世界潮流帶起瓦尤包風潮,成了部落的重要經濟來源。 傳統瓦尤包的材質主要以野生棉花、龍舌蘭葉、羊毛等,並用當地仙人掌果染色。現今多以一般棉線進行製作,但製作一個小型瓦尤包,須由熟練技術的婦女工作十天。瓦尤包上的不同圖騰代表部落的生活、信仰、認知等,幾乎不同的編織創作都不相同。 對我來說,看到一個編織的瓦尤包,彷彿看見了一個瓦尤部落的婦女為了生活、為了家庭埋頭編織的模樣,而且那模樣並不只有苦澀,還有巧思的創作以及自己想對世界傳遞的發聲。是個部落藝術家、是文化傳承創作者。 但如果沒有人為我們解開這段文化,我們也無法遇見、得知在南半球有瓦尤族婦女以著3000年的傳統文化參與著北半球的時尚行業,也無法看到這麼美麗的瓦尤包;另一方面,如果沒有人為瓦尤族的婦女解開阻塞不流通的資源,這些瓦尤包也無從成為...

18/3 神給予的機會比想像中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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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 神,這世上沒有完全的。 「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呢?除了 神一位之外,沒有一個是良善”good”的。』(馬可10:18)  神是公義的。 但這不表示 神看見惡人就馬上剷除殲滅。 如果 神憑眼見、憑耳聞,就審判決定人類對錯、命運生死, 那麼無法說 神是公義、慈愛的神。 對行惡的人來說,已是沒有理由再抱怨的機會了。 但對被惡欺壓的人來說,可能還需要苦苦等待。  神憐憫。 所以 神要約拿去呼召尼尼微城的人悔改。 「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 神在出手前,再次給予了機會。 約拿知道尼尼微城從王到百姓人人如何行惡,並不想去,於是往海上逃跑。他上的船突然經歷大風浪,大家各自求告自己的神,唯獨約拿躺在船艙呼呼大睡,直到船主叫醒他快起來向自己的神禱告。爾後,大家掣籤,要找出是誰讓這災難臨到,於是掣出約拿來。約拿要大家把自己拋下大海,海就會平靜。但那幫人很有良心還是努力想讓船攏岸,但風浪反而更大,只好把約拿拋下海。 神安排一條大魚把約拿吞進肚子三天三夜。約拿在大魚的肚子裡向 神禱告、感謝 神的救援,如此悔改了。於是他從大魚被吐出來在陸地上。 沒有被大魚的胃酸溶解的約拿第二次接收到 神的旨意往尼尼微城前進,向城裡宣告:「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不料,尼尼微城的王聽了,竟宣布從上到下都要禁食悔改,連牲畜都要一起禁食。尼尼微城的人都悔改了、離開各自惡行後得到 神的原諒。看結果不如心中意料的約拿反而賭氣不悅、對 神發脾氣,說自己「死了比活著還好。」。想繼續觀看這城結局的約拿,在烈日底下躲在蓖麻樹下遮陽,十分喜愛這棵能為他遮陽的蓖麻,結果 神讓蓖麻枯乾死了。沒有樹蔭被日頭曬昏的約拿抱怨 神,說自己「死了比活著還好!」  神回答:你連這樹枯死都尚且愛惜,難道我不愛惜尼尼微裡的十二萬人畜嗎? 這是先知約拿與尼尼微城的故事。約拿算是屬於 神方。但面對長久欺負自己民族的惡人們時,還是會有那種不除不快的心態。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曾說: 「被世上公認為公義的人們,在面對善惡時會立刻審判來滅絕惡。在戰場上,人們會立刻開槍殺死敵人,以求內心舒暢。  神在面對善惡時不會斷然行事,也不會因為人犯錯就立刻審判以求內心舒暢。這是因為 神要藉由義人的禱告來讓惡悔改並拯救惡,如此實現 神的愛。新約聖經中也瞭...

17/3 神做 神該做的事,人做人該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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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主日禮拜,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了他與 神之間的對話。 這些對話,解開了我過去也無法回應的人們的質疑:「為什麼這麼善良的好人會這麼悲慘,到最後死了, 神都沒有幫他?為什麼 神都沒有幫助義人?為何欺壓善人的惡人當道?為什麼任憑強國以武力戰爭威脅弱國?」 人們認為「 神既然全知全能,看到這些惡行一定會伸張正義,但卻任由這些惡人跋扈囂張,義人好人反而都死了。由此看來這世界上 神一定不存在。」 得到結論:「既然 神不存在,那為什麼還要相信耶穌呢?」 他說:「 神制定了大海的界限和陸地的界限。 就像這樣,全能者 神的動工,以及聖靈、聖子和彌賽亞的動工也有界限。 那界限就是,研究 神之後, 我發現全世界不論是誰,只要本人不願意, 就算絕對者 神要出手也會遇到界限,絕對無法施行救援。 即使 神全知全能,即使 神是絕對者, 若自己不願意相信,就不會再繼續相信。 就算已經相信並跟隨主,後來還是有可能會因為自己討厭而離開。 無論祂們再怎麼想施行救援, 若自己不願意,祂們也無可奈何。 神、聖靈、聖子和主都期盼所有人能領受救援。 如果自己沒有對自己的救援負起責任,討厭且不再相信,那麼就會僅止於此。 自己的救援要由自己負責。儘管 神是生命的絕對者, 但地球上每年自殺身亡的人還是超過數十萬名、數百萬名。 都是自己的責任。儘管 神幫了一切的忙,不讓他們死,他們卻自己殺死自己的性命,所以連絕對者在這方面都有界限。要瞭解這點才行。 在信仰的世界也是一樣, 神該幫的忙都幫了, 神不會不做該做的事就展開救援歷史。 雖然全知全能的 神、感動的絕對神聖靈、彌賽亞耶穌和地上的使命者都希望人不要死,也禱告希望人們能領受救援,而且地球世上所有人都如此期盼,但如果自己沒盡到救援自己的責任、自己不願意,依然無法領受救援。 自己的主觀、自己的內心、自己想法的主權就是這麼重要。」 當他說到這裡,我體會到一件事情,就是 神設下的界線, 神自己也不會打破超過。 神賜給人自由意志,讓人決定要不要相信 神、要不要愛 神。並沒有強迫人們要相信 神、愛 神。人透過禱告,可以將內心與重擔交託給 神,而 神也交託了自由意志,交給人類。 「交託」。在英文聖經中是Trust。是「信任」。 他接著說:「 -<亞當和夏娃>墮落的這件事,  神也只是說:『不要做。』 -<該隱>把<亞伯>打死的時候,  神也只是放...

16/3 交託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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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信仰的時候,比較難理解,也可以說是稍微有點難接受,每當遇到困難,旁人或前輩知道時,就會說:「交託給 神、交託給主吧!」 坦白說,對於一個時時被務實的父母親叮囑凡事要靠自己的青年,覺得怎麼可能把自己重要的事情交給別人負責,這不就是推卸責任嗎?更何況是推給看不見的 神?! 所以「交託」成了一件很難的功課。 如果可以,還是會先自己擔起全部的責任, 神若有聽見我的禱告,願意幫忙的話,那就是賺到的了。我本來是這麼認為的。 但是越長大越會遇到複雜的事,就會發現,很多事是自己難以獨自承擔。 不是不願意,而是無能為力。 那時只能學習交託。因為除了交託給 神、給主,也沒有其他辦法。 即使說是交託了,內心還是十分煎熬,打從心底覺得這交託好像是自己放手不管。 直到人生發生了幾回自認慘絕人寰的事件,實際上也是無計可施的處境,徹底地學習,也體會到「交託」的力量。 如同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 「當然,交託給 神的同時,也必須盡自己的責任分擔。 但是一定要交託給 神,然後自己也盡責任分擔才行。」 對於信仰者而言,往往是越重要、越大的事,似乎就越難交託。結果時常導致雖然嘴裡說要交託,但卻還是由自己來計劃一切、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才會說「交託」真的很不容易。 但我的老師說:「唯有體會『為什麼交託給 神就會興旺』的人,才會甘心樂意地絕對交託給 神。」 「我也是在十幾歲、二十幾歲時,就已經將我的人生交託給 神和主, 然後勤勞地做我該做的事。 於是 神和聖靈寶貴地使用我,所以將你們的憂慮交託給 神和主吧! 將你們的人生交託給 神和主吧! 祂們會引導你們,會為你們達成願望。」 「大家都要把一切交託給全知全能的 神和聖靈。要交託,祂們才會幫忙;若不交託,祂們就不會幫忙。 神和聖靈全知全能,主則擁有能幫忙的能力,若交託,祂們就會喜悅地幫助你、欣然地幫助你。必須認定主,必須相信主。 差派主的 神和聖靈擁有無限的能力,主也擁有無限的能力, 因此能為你做到不可能的事,能為你做到根本想不到的事,能為你做到做夢也想不到、預料不到的事。 有些人想要自己去做,後來就受試探、感到苦惱, 所做的事情總是不順利,結果就變得更擔心、憂慮。 若憑自己去做, -會因為沒技術而做不到, -會因為沒實力而做不到, -會因為運氣不好而做不到, -會因為 神沒有同在而做不到, -會因為撒但阻擋、主管而做不到。 然而,主已經得勝撒但...

15/3 其實是攝理,不是攝理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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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時候,解釋也不是,不解釋也不是。 解釋變成「強辯」,不解釋變成「隱瞞」。 印象中是某一年媒體報導「攝理教」,我愣了一下,想說:「也有人使用『攝理』嗎?」後來稍微了解,發現好像是在說我們教會。但「攝理」是指「 神的歷史」,我們怎麼敢斗膽把這個好詞,拿來專指我們的台灣教會呢? 但「攝理」確實是韓文翻譯過來,台灣媒體這樣使用,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因為如果直接稱呼我們「 神的歷史教會」應該很多其他基督教支派會站出來抗議,因為他們也是 神的歷史,怎麼有人可以不申請專利權就擅自專用? 所以如我一輩的認知,就是提及「 攝理 」時,會尊敬地向上仰望,因為是 神的歷史,神的歷史是涵蓋全人類的歷史,是從宗教信仰歷史開始直到往後。 神是初, 神是終。而我們只是當中的環節,也是 神歷史列車上的乘客,每個人也是上車搭乘這座長長的歷史列車。 然而,之後有人詰問:「為什麼你們在傳道、在介紹教會時。不敢說你們是『 攝理教 』?」(啊?就不是這樣叫啊,我們教會明明都各自按照地區、按照風格有不同名稱,就像跨國集團企業下有許多子公司,他們也都有各自經營的品牌,並不會因為沒有把母公司的品牌掛在前面就說是欺騙吧?為什麼要通通自稱是攝理教呢?而且攝理是 神的歷史,並不是「一個宗教」啊?好吧,對社會學家來說,那是五大宗教之一。)。 於是,為了不讓有心人士認為我們逃避現實,所以我們就承接下這貴重的名稱,自此基督教福音宣教會就放上了「攝理教會」,所幸也沒有其他基督教支派來函興師問罪。但由於我們認定 神的歷史並非一個宗教,所以堅持使用「攝理教會」而非訪間誤用的「攝理教」。以上非官方資料,但我認為我的認知應該還算正確。 至於邪教這名詞,我真心覺得維基百科引用美國宗教學者說得好,其言:「被定性為邪教的信仰團體和正當宗教間通常沒有真正的區別,因此目前美國宗教學術界已摒棄使用『邪教』這個主觀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不含貶義色彩的中性的『新興宗教』概念,而一些學者更認為『邪教』一詞是對於具有不同教條和儀式的團體的人身攻擊; 宗教學者梅根•古德溫(Megan Goodwin)指出,在一般人的用法當中,所謂的『邪教』,其實指的就是「我不喜歡的宗教」,如此而已; 而宗教學者羅德尼•斯塔克(Rodney Stark)和威廉•西姆斯•本布里奇(William Sims Bainbridge)在1996年出版的《宗教的未來》(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