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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有的經驗不一定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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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剛進大學時,曾經耳聞女同學們在討論別人的戀情,然後彼此笑說結論:「當然是要多多談戀愛,多多比較嘍!」 說那些話的女同學們臉上洋溢著青春氣息,自信滿滿地迎接大學新鮮人的生活。 印象中,已經準備好修戀愛學分的她們很快地就成了學長們的女友,不論是本系或外系。多數沒有持續很久,有的不久跟同班同學在一起,有的跟社團同學在一起。直到畢業前夕,由於學長們都先畢業當兵、考試、唸研究所,大約最後都是分手告終。 因為大家後來修的課程不太一樣,各自目標也不同,很少碰面,最後遇到也是幾乎快離校了,再看到她們,不知是歲月經歷、感情歷練或精緻的妝容,覺得增長了許多歲數。那時心想,難道三、四年之間人們的面容會改變這麼多嗎? 昨天主日禮拜,聽到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 「無論大事小事,人一旦經歷過什麼,身心都會受到影響,好的壞的影響都有。 不過,人『該做的事』要做得更多,而且要做到底; 『不該做的事』就不要做, 即使反覆遇到同樣的情況也不要做。 分辨就是智慧。 按 神和主的旨意行動就是智慧。 按照智慧的根本者 神的旨意來分辨就是智慧, 總是如此。」 雖然他講的是人生中該要分辨的各種事。 但不知怎麼,聯想到年少時聽過的一些說法:「戀愛要身經百戰,有比較過,才知道哪種類型比較適合。」那時一聽覺得怪,但也說不出什麼反駁的好理由。我記得我只說:「如果交往過許多男/女朋友,那麼萬一後來遇到最喜歡的人,但是卻沒有什麼是跟他一起的『第一次』,這樣不是會覺得很惋惜嗎?」 因為經驗太多,第一次夜遊、第一次騎摩托車、第一次看飛機、第一次看星星……所有美好的回憶都是跟別人經歷過了。真正遇到想要珍惜一輩子的人,人生口袋裡剩餘的『第一次』已經寥寥無幾。 雖然有的人(特別是男性)可能會以為當然凡事都要多有經驗,才不會在重要時候出錯。但愛情這種事無法與之相提並論。再多一句男性友人肺腑之言:「有經驗歸有經驗,遇到了同樣的事情可能還是不會改。」 即便沒有考慮到這些,但因為有過第一次的經驗,不論好的壞的影響都會留下來。所以很多事情並不是都要有經驗,或是經驗取勝。以前聽到有前輩或長輩會說:「凡事都要去經歷看看,碰撞看看,即使會受傷,也是一種經驗。」 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但根據「身體記憶」的論點,認為人體本身或身體上的所有細胞均有儲存記憶或個性特質的能力。也許大家都有經驗,當我們突然忘記走到另一個地點是為了做什麼?那時就回到剛才的地點...

10/3 換位思考是彼此理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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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數的人都有同理心。特別是島國很多人都很有同理心,看到對岸或是鄰國有地震、水災甚至人禍,即使自己不是有錢人,若是還過得去就會忍不住動了惻隱之心,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 可謂是同理心大國。 但先決條件可能是對方處境比自己更辛苦或是淒涼。 所以比較困難的是,生活上發生利害關係衝突時的「換位思考」。 這利害關係不一定是物質,包括時間、精神等無形衝突都可以納入。 比如正在趕時間,突然眼睜睜地看到眼前的紅燈亮了,就差幾秒鐘,然後警察拿著橘色三角錐圍起一條通道。如果那時是一排高級車隊經過,就會碎念:「又是高官出巡啊!」但結果不然,出現的是一排又一排自行車,那時彷彿聽到周遭所有汽機車內的嘆息婉惜聲四起:「就差那麼一點點就過了……」。運氣好些,大約十分多鐘車隊就會過去。但可能本來不會遲到的也會遲到。 這都是沒有預期到的損失或麻煩。 此時,需要「換位思考」: 「天氣難得這麼舒服……這樣騎上路應該可以很暢快吧……」 換作是我,也會覺得開心,不用閃車可以安全地前往風光明媚的路上。 所以,抱怨並不是一項好選擇。反正車子也動不了,就乾脆地祝福他們吧。至少這個時刻,有人是感到愉快的。就算那不是自己。下一次也可能換作是別人讓出。 耶穌身為彌賽亞,但他的誕生並非像其表兄施洗約翰含著金湯匙出身高貴(其父為祭司),耶穌出生家境屬社會底層。耶穌的同理心並非基於單純地站在高處往底下看。 所以即使他身處囹圄,面臨處處想找他把柄捉拿他的以色列人之中,卻還是憐憫瞎眼的人使他們得以看見,還切切囑咐要小心不要告訴別人。 耶穌從那裡往前走,有兩個瞎子跟著他,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們吧!」 耶穌進了房子,瞎子就來到他跟前。耶穌說:「你們信我能做這事嗎?」他們說:「主啊,我們信。」 耶穌就摸他們的眼睛,說:「照著你們的信給你們成全了吧。」 他們的眼睛就開了。耶穌切切的囑咐他們說:「你們要小心,不可叫人知道。」(約翰9:27-30)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羅馬12:15) 「我們在一切患難中,他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 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林後一:4)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自己在1970年代中期,耶穌讓他在故鄉看見螞蟻,並說:「看看螞蟻吧!你試著跟那些螞蟻說話吧!」但他無論再怎麼跟螞蟻說話,都無法跟螞蟻相通。 最後,他對耶穌說:「我再怎麼說話都無法跟螞蟻相通。...

8/3 時間與生活是同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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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奧利佛‧柏克曼(Oliver Burkeman)在其書《人生四千個禮拜》中寫道:「在時鐘發明以前,時間只是讓生活展開的媒介,時間組成了生活。 時鐘發明之後,一旦『時間』與『生活』在多數人心中變成分開的兩件事,時間就變成你利用的東西。」 他說:「時間變成可利用的資源後,你開始感覺有壓力。」也引用了尼采的發現:「人們用手上的錶來思考。」 這讓我突然想到,我身邊有些人是躺下睡覺前一定會帶著錶;有的人則不喜歡戴錶覺得束縛,而有的人是出門時才會帶錶。或許這幾種類型,跟尼采的發現多少有關聯。因為會帶錶的人,多半是會看時間思考要做的事,也在乎時間流逝。而不習慣戴表的人,可能工作是責任制或隨傳隨到,直到下班為止。當然也可能戴錶只是表示一種地位或時尚、裝飾。 但確實,在時鐘發明之後,人們對有限時間、無限事情的處境備感壓力下,開始不斷尋找、研究、精進節省時間的任何方法。 但節省時間的結局是:事情變得更多,或是把省下的時間用在打發消耗(殺)時間(kill time)的事情上,這也因此有了「沙發馬鈴薯」(couch Potato)。 柏克曼力勸人們認知也接受這個事實「你能擁有的時間有限」,大約是「四千個禮拜」,而且剩下時間越少時,時間流逝得更快,穩定加速中。但他認為「為何不把四千個當成是一個大數字?只有不曾留意最初會存在任何東西有多神奇的人,才會認為自己的存在是理所當然。」 對耶穌來說,從在伯利恆的馬廄裡誕生下來開始, 神不斷造就栽培他,直到他30歲出來傳道(路加3:23),只傳道了三年半,就為了全人類救援不得不上了十字架。耶穌使用了約莫168個禮拜,卻在這兩千多年中大大地影響了人類。因為耶穌按照 神的旨意,以 神的獨生子、彌賽亞的身份來傳揚 神對當時代人們說的新約話語。讓相信耶穌的人也能從僕人成為子女。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1:12) 耶穌在地上活著的時間,都是為了救援全人類所使用的時間。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了這段話:「清晨我睡醒前, 神讓我看見一顆足球,並讓我體會: 『若<球>不當球使用, 有什麼價值、有什麼必要呢? 同樣地,若<清晨時間>不當清晨時間使用, 有什麼用處、有什麼價值呢? 一切存在物和人都一樣, 若沒有使用在合宜的地方, 有什麼用處、有什麼價值呢? 如果無法按照自己適合的使命、按照時機使用自己, 就會一無所用。」...

7/3 愛心說誠實話的酸澀苦黑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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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故事是這樣子。 有位不甚熟稔的友人,這次輾轉透過朋友請我幫忙看一下其作品,希望我提供建議。 沒看到作品前,我樂見此事,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隔天把這件事列為書桌前、用腦的第一件事。(因為每天可以使用書桌的時間有限,大腦精力也很有限,通常用於書寫當日發文) 不料,我打開電腦寫了建議與看法,這整個過程就花了將近兩小時。而且聚精會神就像寫完一大張申論題考卷。寫完後,大概需要當機幾個小時。 我想對方應該會想盡快知道,所以趕緊傳過去。另外再補充我認為很重要,相關主題的創作思考與建議。但是對方可能一邊展開文件檔案,一邊看我的留言,中間只有簡單地應答一兩句話。我將能給予建議的清楚表達完畢後,暫停。但對方也沒有再回話。 然後我就心底沉沉的結束了對話。我心想:「是我說得太直接嗎?或是我應該大概地點到就好?」但因為受人之託,就像幫同事看研究報告、幫學生看論文,如果隨意看看,覺得是問題卻沒有指出,反而會讓對方受到其他人質疑,這樣豈不是枉費被交託的信賴嗎? 當然這是我個人的想法。 別人不一定這樣以為。 現在我已經不像當年會自己腦補各式各樣別人可能認為我怎樣的內容。因為這樣太憂傷了。 但是悶悶的感覺還是沒有散去。甚至到晚上,到隔天清晨我還在想我寫給對方的建議是否太過要求苛刻或是自以為是、誤解對方的文字呢? 看了幾次我的回文。如果省略細節不說、重要方向不說,那幾乎就是知情不報了。 我覺得自己是盡力完成了這份交託。 只是事後不斷思考那種略為沉重的感覺是為何而來。 甚至深夜想說要不要留言鼓勵對方,建議聽聽別人的看法,或許我的建議並不適用。但我還忍住了。 因為我覺得可能沒有人會像我看得這麼仔細與清楚。 對作品的作者現在或許有些殘酷,但對於作品與創作的未來應該是有用的。 直到清晨禱告時,我在後段禱告時,也在腦海檢視自己的回文是否有過份表達的部分,確認都是想建議的內容後。 我問聖靈,得到了一句話:「用愛心說誠實話。」 我檢視自己是否帶著愛心。確認了是將心比心。 如果是我,我希望能夠真實地了解作品,並對作品有所幫助。 我是不是「說誠實話」?我確實按照所知以及能力所及地表達了。 如果這樣來看,那沉重的感覺。可能是直接感受到對方的心情。 我並沒有期待會得到滿心的感謝。 我也知道很多實用的話是不順耳的。 但是忠於別人的交託與信任,還是要盡力全力完成。也許對方也視我對其作品的看法為一道把關。 所以怎...

6/3 處在光的人若不知那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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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世紀第一章3節,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光既樸實隨處可見,卻又複雜精密到常人難以言明。 人們有從漆黑暗處走向光亮處、也有從明亮的地方走向暗處如地下室的經歷。特別是在明亮環境突然走進暗處時,最初看不見任何東西,但是經過一段時間後,視覺敏感度逐漸提高,能逐漸看到在暗處的物體,適應時間的長短會隨著明暗兩處的亮度差異而定,完全適應的時間通常需要20分鐘到一小時,這過程稱為「暗適應」(dark adaptation)。 另一方面,長時間在暗處,又突然進入明亮處,會瞬間感覺炫光,無法看清楚物體,但通常僅須千分之一秒或數秒的時間就能漸漸適應,完全適應大約須兩分鐘,這現象稱為「光適應」(light adaption)。 由於負責光適應的錐狀細胞,跟負責暗適應的桿狀細胞反應所須時間不同,所以適應光亮與黑暗的時間也有所差異。 這差異很神奇,因為「適應光亮的時間」比「適應黑暗」所須的時間少很多。 對此我直覺是—「人的創造本來就屬乎於光」吧。 正如聖經說:「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翰福音8:12)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5:14)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曾說:「若屬於光,就能體會 神和主的動工並覺得感激。 藉此就能知道自己屬於光。」 意即,若總是能感受到 神與主透過人、透過環境與萬物幫助自己,改變局勢或排除萬難如同移山一般,就會心存感激,也能了解到自己是跟主站在同一邊。 反過來思考,倘若覺得自己為何總是那麼倒楣,好像凡事都可以抱怨,而且怎樣看都是別人的過失跟錯誤,才導致自己的不順利。如果總是這樣,是不是該思考,自己究竟是站在哪一邊呢?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翰福音1:5) 我看過老師的箴言寫道: 「無法體會 神的動工是因為自己的內心和想法處於黑暗中。 深入禱告吧! 這麼一來就能擊退黑暗、屬於光而有所體會並看見。 因為來到光中,所以能看見。」 「神是光,祂所差派的人是光,因此會瞭解。話語就是光。」 詩篇119章105節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然而他也說:「就算是一直都非常相信、懂得感謝的人,有時候也會浮現『好虛空』的想法。心理上會有這樣的時候,就像是還沒完全睡醒,在意識朦朧之下思考時一樣。所以必須讓精神和想法變得堅定才行。』 原來度過信仰生活,也會有一瞬間昏...

4/3 基督教會對聖經的爭議。公會決議或聖經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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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教概括分為天主教與改新教,有人會簡稱舊教跟新教,但被稱為舊的人們可能不贊同,因為聽起來像前妻跟後妻。 實際上「天主教」是明朝時傳教士進入中國時稱呼的,因傳教士稱「天主」,而非上帝或 神,有別於改新教。天主教原名趨於「羅馬公教會」或「公教會」。 新舊教之別,分別對其教義與聖經解釋有所差異。 但在聖經中舊約是聖經,新約也是聖經,都是 神應允的內容。差別是在新約時代耶穌來到世上,解開了舊約當中沒有被人揭開、知道的比喻。 不可諱言,天主教之所以被稱為舊教,一方面源自猶太教,一方面是早期基督徒仍與猶太社會相近。到了神父馬丁路德從天主教出來,宗教改革建立新教,其妻子本為修女但因不滿修道院且贊同新教改革運動,所以逃出修道院,與馬丁路德結識,雖然他們婚姻並非源於雙方彼此相愛,比較是為了樹立神職人員婚姻的典範。但日後馬丁路德確實也認可妻子規律研讀聖經的習慣及對神學有某些獨到的見解。 但當時天主教看待神父馬丁路德的行徑,無疑是一種罪大惡極,加上他對聖經的釋義,被認為是一代異端與叛徒。 新教,在舊教後事隔千餘年透過宗教改革出現,新舊教的文化、儀式,及最重要的聖經釋義,都有許多差異。有些國家與君王早就想脫離羅馬教廷的控管,加上馬丁路德學派「因信稱義」,只要相信耶穌基督就得到救援。如此脫離羅馬教廷就如同水到渠成。新教與舊教成了兩大勢力。至於之後各國各君王說的為信仰而戰,或是為了維護基督教會而戰的聖戰與種種說詞,都無須討論。公道自在後代人心,公義也從 神的一方在歷史中被闡明。 然而,至今基督教會之間的爭議最多還是聖經內容的釋義。 現今有許多基督教其他派別,如召會、耶和華見證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等等,但由於其中支派被認為沒有遵行基督教系統神學中的三一神論(三位一體),所以被認為異端。主流教派認為「三一神論」,意即非嚴格一神論,但也非三神論,而是一中有三,三中有一。 尼西亞會議(主後325)原則上確定了三位一體的教義,其後君士坦丁會議(主後381)也反映出此教義。這些會議都確證這項教義從使徒開始,就在教會傳承下來。所以這三位一體的確認也是由大家共同按照研讀聖經內容後所討論出來。主流神學院則以此判定日後某教會是否為基督教正統或非正統(或異端)。 但是兩千多年以來,三位一體的奧秘與爭論是非常難解的,這是基督教一開始就面臨的根本問題:如何處理耶穌與耶和華的關係。基督教有聖父耶和華、聖...

3/3 你會把自己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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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主日禮拜的時候,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問大家:「我來問你們一個問題: 『你們在地上的盼望是什麼? 誰是你的盼望呢? 請大家想一想。』」 然後,他就對我們說: 「如果沒有把盼望放在永恆的 神身上, 那麼,屬肉的盼望全都會連同肉體一併消逝。 如果沒有把自己的目的放在 神的目的上, 那目的就會連同自己的肉體在世上消失,像是虛無飄渺的雲一樣。」 我開始想像,如果自己是一個藉由投資股票或是房地產大賺的人,當然每次都把目光、時間與資本投注在這上面,而且透過這些累積財富,在人們眼中應該是財富勝利組。但隨著時間過去,肉體老去,這些資產也不會跟著逝去的肉體埋葬起來,而是會移轉給他人,那他人是否善用也無法干預,因為已經沒有所有權。即便在累積時,有偉大的目的,但那目的也不會永垂不朽。看歷代意圖振興王朝流傳後世的皇帝其後代們如何就都可以知道。 那更別提說真正把時間、金錢全部投注在這地上的有形物質。成功獲得報酬的人總是會比想像中的少更多;沒聽說的失敗總是比想像中的多更多。因為人們對於自己的成敗通常報喜不報憂,報憂也會打折扣。 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 :「若不是 神的旨意,即使順利進行, 神也會扭轉; 若是旨意,即使狀況不佳, 神也會扭轉並動工。 只要是 神的旨意,就算人們反對, 神也必定會動工。 神是奇妙策士、是全知全能的存在, 祂瞭解人靈魂骨髓深處的想法,連潛藏的部分都能揭露並動工。」 又說: 「世上有很多事情即使努力去做,還是會不順利、失敗、倒塌。 然而,為了 神的旨意而做的事,絕對者 神會按照那行為給予回報, 因此在承受逼迫時依然努力行義的人,都必定會得到數倍的獎賞。」 很多事情即使現在看起來好像沒有什麼回報,甚至付出了可能也看不見蹤影,似乎只是自己白白浪費心力時間,但是那過程中為了 神旨意去付出的,即使現在看不見任何成果,那所有的累積,還是會成為得到報償的代價。 他今天教導我們:「珍惜地使用正在流逝的時間吧! 若不使用時間,時間就會消失; 若不使用人生,人生只會老去。 要持續使用才行。」 使用在永遠也不會覺得可惜與白白浪費的事情上,這樣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