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來應該是另一篇《只是故事》,從昨晚寫完第一篇之後,下一篇的主角之一說了一句話就先出現。白天時他的身份又稍微清晰些,似乎是一名饒勇善戰的勇士。但因整理行李,就不小心滑過了這天。
昨晚寫完第一篇《故事》後,我突然跑去問兔子先生:
「你覺得我有寫作才能嗎?」
(坦白講,其實我沒有很認真地問。因為我幾乎沒有問過別人這問題)
聽起來睡眼惺忪的兔子先生,刻意振作地稍作(假裝)思考幾秒鐘後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你覺得呢?」(可能是企圖爭取一些思考時間)
我說:「我也不知道。」
(這回我有認真地作答。因為從第一次開始寫故事,我知道自己只是按照手指頭打鍵盤的感覺。就是打出來,然後我的眼睛跟著讀故事。後來比較進化,心中會有一個感覺,然後就先把那感覺寫下來,接著就「一隻鳥接著一隻鳥」出現。)
兔子先生說:「我覺得你的文字有特殊風格。所以我很期待你描述細節,特別是奇幻小說,但那通常是長篇小說。但是到目前為止,都沒有看過你有寫長篇小說。都是短短的。」
(這位先生,長篇小說意味著需要長時間沉浸在另一個時空背景,對目前現況來說,灰姑娘參加舞會的時間只有最多三小時,然後就要跟舞鞋和仙女說掰掰。)
兔子先生只能攤手,(佯裝)嘆氣表示事與願違。
那麼,晚安了。
還是要來點文字,才好入睡。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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