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週我的老師鄭明析牧師說了這段很有意思的話語:
「明明是一件負面的事,卻想得很正面並去做,這是自己耍的手段,是在無法鑽漏洞的地方鑽漏洞的手段。
不過,如果為了 神的絕對旨意,以正面的方式思考正面的事並去做,全世界不論是誰都會正常、亨通。
要為了『 神的旨意』
而正面或負面地思考事情才行。
用自己正面或負面的想法來看 神的旨意時,
可能會正面看待沒有旨意的事,或負面看待有旨意的事。
不論想法再怎麼正面,
個人的正面心態
和為了 神旨意而行動的正面心態,
兩者的義和含意是不同的。」
起先看了,我以為我懂,然後過一天再回來看,我發現我不懂了,然後仔細一個字一個詞,段落分明來思考,發現好像又懂了。以為自己經歷了「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還是山」。過程中只有思考、思考、再禱告思考。
如果鄭明析牧師的話語可以分門別類的話,這一段話,我覺得非常實踐哲學,而鄭明析牧師就是一名實踐神學家。
「實踐」被解釋為某種理論、課程或技能得以「具化或實現的過程」,也指參與、應用、鍛鍊、實現或實踐想法的行為。
「實踐神學」,就是將愛 神、愛主的心、基督精神,不僅內化也向外實踐出來。
他說那段話的關鍵詞,就是「 神的旨意」。
主詞是 神的旨意,自己則是先搭配、先求 神的旨意之後,再來看待事情。意思是不論自己覺得那件事情正面或是負面,而是先尋求 神的旨意在哪,以此來認定,那是正面或是負面。
雖然有人的直覺敏銳、經驗老道豐富,一眼就能看透或幾番思量也能參透事情的本質與真相,能以此來判定眼前的事物,究竟是正面或是負面。但是人終究不是全知全能的 神,對未來預測無法百分之百準確。所以才會有如他說「可能會正面看待沒有旨意的事,或負面看待有旨意的事」發生。
因為其中還夾雜了自己的好惡與偏見。
最後我想了一會,到底什麼例子是「要為了『 神的旨意』而正面或負面地思考事情才行」?就此問了教會的朋友。
她說:「我可能會先『正面』思考『自己喜歡的事情、對自己有益的事情』,但若聆聽話語、禱告後判斷,這件對「我自己」有益的事,但其實是『對 神無益』。針對這件事,我會轉而「負面思考」。」
我笑道:「這是不是比如說雖然同學邀約週末去夜烤夜遊會想去,但想到隔天早上要去教會主日禮拜,就勸自己熬夜對身體不好,主日會睡過頭爬不起來。對吧?!」
果然假若我們首先思考到「為了 神的旨意」
確實有許多是負面的事,
而狡猾的人類如我們,卻會因為想做,
會自我暗示、也認定這是「對自己非常有益」的事而去做,
但更危險的,是認定為這「對別人、對大家都有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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